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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高速二支队:

查获“办短跑长”货车 所属企业被罚2000元

  本报讯 9月18日凌晨,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在G42沪蓉高速天城收费站成功查处一辆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跨省大件运输车辆,车辆所属企业被处以2000元罚款。 

  当日0时30分左右,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天城收费站有一辆外省重型货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核查发现,该车装载的挖掘机尺寸与重量虽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登记相符,但其实际行驶路线却与审批内容严重不符。该车获批路线原为陕西省内通行,却“跳线”跨省行驶至重庆市境内。驾驶员董某承认,因重庆收货方催促紧急,所属企业为节省时间擅自调整运输计划,将原短途运输改为跨省长途运输。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七条的相关条款,执法人员责令董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车辆所属企业处以2000元罚款。

  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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