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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法院:

95岁老人无人赡养 法官情法交融护“夕阳”

  本报讯 老人一生养育三子,年老后却仅靠每月175元生活。近日,针对一起涉及九旬老人的赡养纠纷,为化解矛盾、修复亲情,并最大程度保障老人参与诉讼的权利,綦江区法院永新法庭灵活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老人所在的村庄。

  张某田现年95岁,本应安享晚年,但因部分子女相互推诿,其养老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张某田与前夫育有长子李某甲。与已故丈夫刘某清再婚后,又育有次子刘某乙、三子刘某丙。刘某清去世后,张某田随次子刘某乙生活,仅依靠每月175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维持生活。长子李某甲与三子刘某丙均未履行赡养义务,现张某田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难以自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三被告自2025年5月起每人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500元,并平摊医疗费。

  鉴于张某田已95岁高龄,其长子李某甲亦年近八十,且两人住所距法庭路途较远,往返多有不便,承办法官在审阅案卷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老人赡养和亲情修复,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而应努力通过沟通协调化解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从根本上解决赡养问题,修复亲情关系,最终实现让老人安享晚年的目标。

  庭审中,三个儿子各执己见,争执不下。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各方意见,直指问题根源,并语重心长地劝导子女:“张某田对你们皆有生养之恩。生活中难免存在摩擦,但这绝非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你们同为父母,应多换位思考。母亲年逾九旬,唯家和方能万事兴,你们理应同心协力,为其营造良好的晚年生活环境。”承办法官反复沟通疏导,努力化解分歧,终因儿子间矛盾较大而未能促成和解。为尽快解决张某田的赡养问题,法院最终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綦江区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依法高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老年群体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记者 叶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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