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江津区法院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从环资审判、生态修复、未成年人教育、法治宣传等方面着手,以法治之力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江边庭审 巡回审判“原地”办
“在这儿抓的鱼,在这儿抓的人,还能在这儿判?这下可真没人敢偷着捕鱼了。”旁听庭审的村民感叹道。这是江津区法院近日在长江边案发地点开展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的巡回审判现场,涉案江段两岸村民50余人旁听庭审。
据悉,何某、廖某、唐某3名被告人于2024年10月中旬在龙华镇长江干流鸭子沱水域电捕鱼,该地位于全面禁捕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民警抓获3人后,查获渔获物16尾,重约5.1千克,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岩原鲤7尾。
经过审理后,江津区法院在巡回审判现场公开宣判,依法认定3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中何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廖某及唐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没收全部作案工具。
护鱼救鸟 生态修复齐发力
长江野生鱼儿繁殖期结束了。日前,江津区法院工作人员来到鼎锅浩水域,监督并体验对一处人工鱼巢进行拆除。去年底,该院在办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中,依法判令3名被告人搭建1961平方米的人工鱼巢,本次拆除的就是其中一部分。这些人工鱼巢已经完成了“鱼儿产房”的使命,成功增殖鱼苗约20万尾。在为长江生态修复作出贡献的同时,这些“方格绿毯”,已成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的亮丽景色。
6月5日的江津区支坪镇寿星湖水库附近山上,“翼展山城 爱归自然”猛禽放飞活动正在开展,普通鵟、游隼、灰林鸮陆续冲向蓝天。经救助后放飞的3只猛禽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放飞后,重庆环资法庭和江津区法院的干警向围观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提升公众对猛禽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宣讲实践 普法课堂见成效
日前,滨江四牌坊小学操场,5G“车载便民法庭”的大屏幕上正在播放江津区法院出品的长江保护公益动画。课间休息的同学们聚集在一起津津有味地看着《鱼王遇险》的故事。
同时,江津区法院和区林业局的工作人员通过展示生物多样性主题展板、发放动植物保护知识手册、环保袋、书签等方式,吸引了一众学生。随后的普法课堂上,法院干警还开展了外来入侵物种的普法宣讲,通过典型案例生动阐释法律责任。同学们踊跃参与问答,互动氛围热烈,课堂结束时部分同学意犹未尽,赶紧“预约”了下一次的普法课堂。
6月5日,江津实验小学的同学们听到的普法课堂主题则是“身边的鸟儿”。江津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科普了身边常见的鸟类,法院干警则通过讲解法律法规、以案说法的方式讲述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
同时,市高法院环资庭、重庆环资法庭、永川区法院和江津区法院在永川松溉古镇开展了一场环保宣传。
“黄土朝天几千年了,耕地和土壤也需要保护吗?”“我们普通人怎么保护水资源啊?”“一直住在这个古镇,原来这还是历史文化遗产呢!”围观的群众接过传单,好奇地与法院干警攀谈。多番交流,一拨又一拨的群众来了又走,环境保护的知识也在这个千年古镇传播开来。
6月5日,江津区法院还参与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的“六五探秘电厂 青春解码绿能”六五环境日设施开放活动,法院干警通过普法宣讲等方式,以智能化先进企业为平台,普及相关环保知识,呼吁公众节约资源,倡导低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