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顾和页岩砖厂:
本委受理易美姜与你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因与你公司直接、邮寄送达无果,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一、由被申请人开县顾和页岩砖厂支付申请人易美姜因工受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767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264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3440元、住院伙食费80元、住院护理费1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431.50元、医疗费2850.71元;二、驳回申请人易美姜的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款项合计175209.21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贰佰零玖元贰角壹分),在本裁决书生效后的五日内履行完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联系电话023-52299591。
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