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重庆合创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我所与陈丹于2025年1月1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针对我所基于《欠款支付协议》、重庆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执行证书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于《债权转让协议书》签订完成之日起依法转让给陈丹。请贵单位将款项后续直接支付给陈丹。
特此通知。
本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重庆法耕律师事务所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