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9月25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向社会曝光2025年8月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并披露部分案例。
据统计,此次曝光的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共8人。其中,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有5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3人。其中最大年龄55岁,最小年龄27岁。
2024年4月20日0时许,马某楠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九龙坡区凤中立交沿新区大道逆向往创业大道方向行驶,至新区大道大顺产业园路段(距新区大道创业大道路口115米处)时与在道路右侧路边行走的行人碰撞,致该行人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马某楠驾车逃离事故现场,4月20日10时许马某楠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此案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马某楠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
2024年6月26日,陈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G75兰海高速公路重庆城区往合川方向行驶,在G75兰海高速上行方向947KM+000M路段,与路面一名施工人员发生碰撞,致施工人员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陈某驾车逃逸,后被民警查获。此案经北碚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2024年12月22日,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省道515行驶至长寿区龙石桥路段时,碰撞路边两名行人,造成两名行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后程某弃车逃逸,后被民警抓获。此案经长寿区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被终生禁驾的驾驶人,系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上述人员已被法院依法判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醒
切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不要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引发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当立即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协助警方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