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民警在五里店片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而驾驶员酒驾的原因,竟是觉得代驾费用“不划算”。
据现场民警介绍,当日23时许,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了例行检查,在靠近车辆时便闻到明显酒气。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
经询问,该驾驶员当晚在沙坪坝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结束后打算返回位于江北的家中,最开始他联系了代驾,得知在享受折扣后仍需80余元的费用,觉得“太贵了不划算”。他转念一想,认为自己意识清醒,且路程不算太远,于是怀着侥幸心理自行驾车出发,没想到行驶至五里店片区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因该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驾驶员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
记者 杨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