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法治报 重庆长安网记者 唐孝忠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获悉,即日起,如遇到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可采取口头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三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范围为我市县、乡、村及场镇道路,举报属实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可通过三种方式举报
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口头举报即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电话举报即拨打110报警电话;短信举报即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需要说明的是,在举报交通违法的时候,举报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或民警提供违法行为种类和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方向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同时,公安机关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的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公安机关在15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以下10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被采用后可获奖励:客运车辆、校车、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可获得50元奖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可获得200元奖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可获得500元奖励。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警方将根据线索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警快办”举报系统升级
此外,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对“警快办”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系统进行了迭代升级,并已正式上线投入应用。
新版举报系统进一步扩大了举报区域,放宽了举报时限,完善了举报类型,并新增了多种应用功能。市民可在平台举报发现的17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符合网上举报违法种类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可通过电话、邮寄、上门等方式向违法发生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依法调查处理。
登陆方式新版违法举报系统群众端登陆方式不变,仍通过“警快办-办事-交管专区-交通违法-违法举报”登陆,也可以通过“重庆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警快办”;举报区域全市所有道路;举报时限交通违法发生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举报类型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违法占用专用道、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规拨打接听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17类下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驶入禁行区域的;客运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客车凌晨2时至5时在高速公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实施加塞、抢行、转弯、直行、掉头、变道、超车的;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的;越(压)黄色或白色实线行驶的;越(压)导流线行驶的;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上述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网上举报两种举报方式外,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超载、客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其他不适用网上举报的违法行为时,均可通过拨打110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