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联合辖区高速交巡警部门,在G5515张南高速黑溪服务区精准查获一起非法营运案件。涉事车辆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比例高达71%,且驾驶人今年4月曾因非法营运被处罚,此次为二次违法,最终被依法罚款8000元,驾驶证将被暂扣3个月。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通过大数据平台监测发现,某小型普通客车近期高频往返重庆中心城区与彭水县连湖镇,轨迹异常,涉嫌非法营运。经研判,该车预计下午途经G5515张南高速,执法人员立即联合高速交巡警在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布控。
14时许,嫌疑车辆驶入黑溪服务区。高速交巡警、执法人员迅速控制车辆及驾驶人,对该案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其中4名乘客为未成年人。6名乘客通过网约车平台下单并支付车费,其余6人约定每人支付100元车费,到达目的地后结算。执法人员还发现驾驶人于今年4月因非法营运已被处罚,此次属二次违法。据其交代,当日凌晨3时从彭水连湖上道赶往重庆中心城区,9时返程,被查时已行驶290公里。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及新施行的《重庆市公路路政、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驾驶人因“二次非法营运+载客里程超150公里”,被处以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暂扣其驾驶证3个月,超员等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记者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