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的征程中,巫溪县红池坝镇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如今,红池坝镇法治建设成果斐然,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法治的光芒中熠熠生辉。
强化组织保障 凝聚法治合力
在红池坝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征程中,强化组织保障是首要任务。镇政府深知,法治建设绝非一蹴而就,需要各方力量的协同配合。因此,镇政府健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平安办、司法所、社保所、应急办、民政办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如同搭建起一座坚固的桥梁,将各个部门紧密连接在一起,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全镇各线。
为了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镇政府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并将其列入班子成员会议议程。每季度,镇政府都会听取各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工作开展。通过这种方式,镇政府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完善制度体系 筑牢法治根基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石。红池坝镇政府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从规范性文件管理到决策制度,从行政执法到权力监督,各个方面都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完善。
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镇政府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镇政府还建立了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保障文件的规范性和适用性。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在决策制度方面,镇政府推行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制度。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通过座谈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落实项目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健全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凡涉及全局性问题及重大事项由镇党委会集体开会讨论决定,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镇政府还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镇党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在行政执法方面,镇政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执法工作。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重点强化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和执法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在权力监督方面,镇政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强化部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和流程控制,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加强审计监督,构建科学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提升队伍素质 锻造法治尖兵
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在人。红池坝镇政府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县委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镇全过程各方面,注重用法治眼光审视改革发展问题。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如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导向,开展专题学法讲座4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4次。通过这些学法培训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这一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镇政府对干部法治素质提升的重视和努力。通过考试,不仅检验了干部的法治知识水平,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法治意识。
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和谐稳定
法治的最终目的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红池坝镇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镇政府成立了由镇政法委员牵头、司法所具体负责、平安法治办公室等科室协助的调解领导小组,下设14个调解委员会,全镇共有调解人员41人。在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了重大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调解矛盾纠纷3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较高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不仅有效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也增进了群众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镇政府还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沈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