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渝中区法院协同渝中区总工会通过司法建议和“一函两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意见书和建议书),妥善化解了一批劳动争议纠纷。
孙某某等20人系某信息公司职工。2024年11月,某信息公司在未充分告知孙某某等人的情况下,就将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变更为某服务公司,之后某服务公司以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孙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信息公司、某服务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某信息公司、某服务公司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及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均存在不规范的行为,遂向某信息公司、某服务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同时将该司法建议书抄送渝中区总工会。渝中区总工会随即向某信息公司、某服务公司发送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两家公司应加强管理,依法履行支付工资义务。
随后,渝中区法院邀请渝中区总工会、市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组织孙某某等20人与某信息公司、某服务公司进行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信息公司、某服务公司向孙某某等20人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法官现场进行确认,并将调解书发送给各方当事人。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