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持续开展机动车酒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铁山坪公巡大队查获一名“二次酒驾”违法人员。
当日22时,铁山坪公巡大队在省道101江山名门路段设卡检查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摇摇晃晃地行驶过来,引起了民警颜正伟、谢松注意。民警立即将该辆小型普通客车拦截下来,闻到驾驶员陈某身上有很大的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陈某呼气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陈某告诉民警,他和几个朋友在附近一起聚会喝完两瓶啤酒后,抱着侥幸选择了酒后驾车。当民警核查其个人身份信息时,发现陈某于2023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过,当天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现场查获。
民警对陈某的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相关规定,驾驶人陈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
记者 杨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