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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高速二支队:

大件货车超重30吨 所属公司被罚3万元

  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G42沪蓉高速1432KM+500m(云阳东收费站)查处了一起重型货车涉嫌严重超重超限运输通行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

  当日11时40分许,执法人员在云阳东收费站现场检查时发现一辆皖籍重型货车涉嫌超限运输,该车使用性质为货运,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及大件运输。该车超限运输证载明,车货长26.00米、宽4.50米、高4.90米,重量为119.00吨,但经现场测量其货长为23.80米、宽4.50米、高4.45米,上道重量为149.90吨,实际运载重量超出核定重量30余吨,其通行高速公路会产生较大安全隐患。

  驾驶人郭某在同执法人员交谈的过程中不断表示十分懊悔,并向执法人员坦诚:“我以为只要办理了超限运输证就不会被检查,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超限运输。”

  最后,执法人员对郭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和现场普法宣传,向其耐心讲解了其行为的严重安全隐患。涉事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该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所属公司罚款三万元。郭某表示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并保证今后一定守法运输。

  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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