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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高速四支队:

大件运输“办短跑长” 承运公司被罚6500元

  本报讯 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四大队在丰都服务区巡查时,查处一起大件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当日10时许,执法人员在丰都服务区发现一辆装载罐体的大件运输车,其宽度占据近两条行车道,现场无监护车陪同。根据规定,超限运输车辆国家法定节假日禁止通行,除非提前申请报备。驾驶员郝某表示,这辆车属于三类大件运输车,所载货物是空罐体,罐体宽4.4米、高4.6米。他们于当日4时从上一个服务区出发,到达丰都服务区后正准备联系收货方安排卸货事宜,监护车刚刚离开,是提前下道去买东西了。

  执法人员通过核查发现,该车的监护车当日无重庆辖区通行记录,且其超限运输证路线为四川巴山大峡谷至重庆丰都东,实际是4月2日从河南原阳南站上道,经湖北进入重庆,存在“办短跑长”行为。

  面对铁证,郝某最终承认承运公司为节约成本违规操作,未按规定路线行驶且未聘请监护车。执法部门随即联系承运公司负责人开展普法宣传。因该超限运输车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行驶公路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承运公司处以65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杨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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