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网络与购票者交易时,出示虚假的购彩信息,让彩民误以为出票成功,实际却并未出票,这样的“操作”被彩民们称为“吃票”。此外,还有“一票多卖”,即彩票站经营者把同一张彩票通过网络卖给多个人。无论是“吃票”,还是“一票多卖”,都是违规甚至违法的。近日,璧山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例。
杨某经营一家彩票站代销体育彩票,彩民巫某长期在杨某处购买彩票,与杨某建立起委托购买彩票的关系——巫某委托杨某垫资在其彩票站购买彩票,同时出于对杨某的信任,杨某代购彩票后通过微信将购买的彩票拍照发给巫某,若中奖则用奖金抵扣垫付的彩票款。最终,双方通过微信对账确认巫某尚欠杨某彩票款25000余元。但没曾想,巫某竟然拒付彩票款,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巫某到庭后,说出了拒付彩票款的理由。他认为杨某将同一张彩票出售给了多人,甚至怀疑所购彩票被“吃票”,故要求杨某提供彩票存根,否则拒绝支付彩票款。巫某申请了多名与杨某建立了彩票代买关系的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当庭举示了杨某与其的微信聊天记录,法官对比后发现,杨某发送给巫某及多位证人的彩票中,多次出现系同一张彩票的情形。
基于此,法官责令杨某提交彩票存根及彩票购买记录进行核实。杨某以彩票存根未保存,彩票系在其他代销点代买无法提供流水等理由进行搪塞。
庭审后,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巫某支付杨某彩票款5000元。最终,双方到法院签署了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杨某一票多卖、“吃票”的行为,不光使自身陷入诚信危机,也会扰乱彩票经营秩序,损害彩票公信力。同时,法官提醒,彩票不记名、不挂失,彩民应自己去正规平台或者投注站购买彩票,确需委托他人购买彩票也需谨慎而为,并及时获取彩票票根。
通讯员 杨晓静 记者 杨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