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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困难群众在受援路上少跑路

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推进个人诚信承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2年以来,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个人诚信承诺制,由一纸承诺替代经济困难证明,简化了申请流程,让困难群众在受援路上少跑路、申请法律援助更省心,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快援”,切实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

  明确适用范围,确保运行质效。因经济困难而需要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在接受区法援中心一次性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和要求后,无须再提供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只需对其经济困难状况进行书面承诺,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后,进行正常法律援助。

  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流程。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并填写经济困难说明表即可申请,同时对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实行“零门槛”准入,仅需提供对应的残疾证、户籍证明、优抚证等,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即可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加强监督核实,营造诚信氛围。将个人诚信承诺制与申请人填写的经济状况说明相结合,工作人员综合运用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开展事中、事后的核查工作,结合上门回访,深入到受援人家中了解实际情况,确保受援人申请时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提升监督成效。

  截至目前,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签订《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2000余份,避免了受援人为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来回奔波,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增添了信用元素。

  通讯员 李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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