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九龙坡区法院把“车载便民法庭”开进辖区九龙三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吸引了众多居民围观。
王某的母亲张某患有精神疾病,为了能处置张某名下的一处房产,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张某的监护人。受理案件后,九龙坡区法院依法指定张某的母亲陈某作为代理人,陈某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我坚决不同意外孙的做法,这个房子是我女儿的唯一房产,房子一旦处理了,她以后的生活怎么办?”为此,王某与外婆陈某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
审理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双方具体诉求,询问被申请人有关情况,耐心阐述了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明白无论法院是否宣告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都要依法保护她的合法权益,不能对她的财产作不利的处置。最终,王某主动申请撤回了宣告申请,并承诺会与外婆一起悉心照料母亲。
案件审理结束,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向在场群众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耐心予以解答。
通讯员 张 雷 晏小刚 记者 叶惠娟